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金沙集团1862cc单项奖实施办法》,现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1.严格按照《金沙集团1862cc单项奖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
2.评选对象为金沙集团1862cc在籍在校的本科学生,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人数的20%。其中2019级本科生可获得奖学金;2020、2021级本科生因已设“至善学子”奖,可参评单项奖,不颁发奖学金;2022级本科生本次不参评。
二、评选要求
1.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2. 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 ;
3. 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4. 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 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5. 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6. 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7. 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8. 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9. 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10. 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 元/人。
11.以上各类可兼得。
12.若当年度获得校长奖,则当学年单项奖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奖金。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2022年12月11日下午18:00前填写《2022年金沙集团1862cc单项奖申请表》(填写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WFzVG5vUlpoWmJT)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