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吴晓娜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513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2〕8号),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体研究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现在我校研究生中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在全日制研究生中,评选推荐“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我院共可推荐2名学生至学校差额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要求

    “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均为差额评选,候选人须经个人申请、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审核产生。优先推荐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并进行结果公示。

 四、申请方式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2022年4月11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eugs_automation@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22年省级先进个人”。

 电子版材料: “省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省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个人事迹(1000字以上,图文并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论文专利、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美育劳育、荣誉获奖。


 未尽事宜请联系吴老师,联系电话025-8379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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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7日

附件1.省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2.省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