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学院成立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负责本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要求制定不低于学校
规定的评审条件。严格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杜绝弄虚作假,保证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名额、奖励标准、参评对象及条件详见附件Excel表格。
一、说明
1、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道德风尚、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
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参照《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9修订)》执行;
2、申报的同学请于10月16日前,将奖学金申请书(无固定模板,写清楚需要申请奖项名称、上一学年
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情况)、《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评分表(2019)》、
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中心楼207办公室,过期不候;
3、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所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必须是在读期间获得且未曾申报使用的成果;
4、学院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工作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在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发现学术违纪
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应评审资格,并根据《金沙集团1862cc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遵照《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修订)》执行,解释权在学院评审委员会。
金沙集团1862cc学办
2019.10.12